金开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邀请函
| 招商动态 |2016-05-23
卷首语
您好,这是一封金开律师事务所期望担任贵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自荐函,首先诚挚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来浏览此函,如果您在劳动用工管理、社会保险、合同起草和审查、重大项目可行性分析、股权转让等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任何法律上,或者政策上的疑问,那这封函件就值得您继续阅读。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增长,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必要性就日渐突出,聘请或配置法律顾问会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最佳选择,现就金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做如下简介:
一、关于我们
金开是一家以北京为总所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成都、重庆、武汉、南宁设有分所,并在深圳、昆明、乌鲁木齐、拉萨等地有常年派驻律师。我们的团队不仅拥有较高学历和专业执业经历,也拥有丰富的政府和司法资源,长期服务于国内外大型企业、证券公司、银行、信托、公私募基金、移民机构等。服务类型:企业顾问服务、IPO上市、信托及票据发行、公私募基金发起、企业破产清算及应收账款管理。尤其应收账款是我所积累了十几年口碑的服务项目,我所2007年提出对代销商的抵押、质押及实时信用监控是整个工程机械行业的首创。在这十多年为贵公司服务中,我所团队在应收账款管理、诉讼清收及质量纠纷案件中都是卓有成效,并享有市场声誉的。
在金开,每一名律师都是顾问单位的合作伙伴,全体律师资源整合的力量,一定能为贵公司带来更全面、更完善、更专业的法律服务。金开现有合伙律师九名,专业律师七十余名,兼职律师、顾问数十名。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法学以及经济、投资等相关专业,半数以上拥有博士、硕士学位。他们具有多年律师执业经历或其他法律工作经历,为其所负责法律领域的专家。
金开致力于服务团队的自我完善,通过提高效率和反应能力,采用全方位服务和大胆创新的方式,倾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金开曾获得 “2011年度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1-2014年度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5年度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是四川省国资委和西藏自治区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法律服务类”成员之一,拥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会员资格”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二、服务项目
1.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法律事务,就日常经营业务活动中的重大事项或重要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建议方案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2.就聘请方的特定事项出具律师函;
3.就聘请方的特定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务办理律师见证;
4.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有关合同、公告、债务催讨等法律文书,协助聘请方与第三方进行经济谈判、调解;
5.协助聘请方处理各种经济、合同等纠纷,与有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代理诉讼、仲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
6.清理企业历年债权债务及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出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
7.提供相关行业最新法律法规信息;
8.从合法性、合理性和执行性等方面审查、修改员工手册、员工行为守则、工资报酬和福利制度、休息休假、奖惩措施、员工绩效考评、保密、工作场所安全及员工培训等劳动规章制度及文件;
9.帮助聘请方规范用工行为,协助聘请方预防和处理工资报酬、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及经济赔偿金、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
10.对聘请方无形资产如名称、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的保护;
11.公司内部股东纠纷处理;
12.调查公司资信及对方财务信息如帐号、存款、土地、房屋等财产产权状况;
13.聘请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服务期限及拟价
金开初步拟定服务合同以年为单位签订。
金开常年法律顾问收费结合行业收费规范、公司规模及可能产生的法律事务量、法律事务复杂程度、律师可能付出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与聘请方协商拟定。
四、专项法律事务收费
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之外,金开代理下列法律事务时,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另行支付律师费,我们将按同类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1.代理仲裁、诉讼法律事务;
2.代理以非诉讼方式清收欠款的事务;
3.代理招商引资法律事务;
4.提供融资法律事务;
5.提供企业改制、新三板挂牌、上市等法律事务;
6.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五、工作汇报及总结
金开自订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之日起,负责组织法律顾问部及诉讼部全体律师,按照专业分工,遵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向聘请方提供全面、专业、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
金开指派律师将在双方顾问合同期限内的每年年末向聘请方出具书面《年度法律事务报告》,就年度发生的重大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重大商务合同和经营性活动所涉及的顾问事务)进行总结,并保存工作档案备查。
《年度法律事务报告》包含对相关法律动态的解读和分析,帮助聘请方掌握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动向,对聘请方下一年度经营及管理工作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建议。
六、结束语
江山易得不易守,得一常年法律顾问如得一谋士。法律顾问服务旨在筑堤之未决,防患于未然,金开致力于为客户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与客户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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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杨晶,主任助理,13458536955
北京总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3-G、14-E
成都所: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保利中心北塔1502
重庆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51号4栋1楼
南宁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大厦B座9楼
武汉所:湖北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2406